中共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10-16 08:23:33 作者:组织人事部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1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3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3月29日至7月4日,我单位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确保能源安全”有关内容和《二十大报告辅导百问》为学习重点,围绕“把握战略机遇,坚定不移推进能源革命”开展集体学习和交流研讨,将新能源领域相关知识纳入集团公司2023年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对各子公司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度,将党的二十大学习情况纳入新修订的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考核细则,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地落实。二是认真论证,据实调整集团公司目标任务。形成“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对照表,积极推进与上游气源单位合作,力争通过投资协议的方式,填补因10万立方米LNG储备基地项目以及LNG储备调峰中心二期工程无法推进导致的储气缺口,做好全域高压燃气管网工程许可证办理及开工前准备工作。三是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天然气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各城燃企业全局意识,出台集团公司非居客户分级管理办法,并组织各城燃企业配合做好市发改委进行的居民用气成本监审和非居气价联动调整工作。

2.关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快产业调整。立足市能源集团产业调整和企业改革发展实际,确定“燃气供应、新能源开发利用、能源投资管理”三大主业发展方向,根据市国资委反馈意见调整完善后,由市国资委正式公布。针对鑫能设备公司装备制造、福润置业房地产开发、福诚公司物业管理等业务,分别制定具体剥离处置方案,加快推进非主业剥离。按照能源金融与贸易业务重组优化思路,对淄博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和公司名称进行调整,转型为以新能源重卡换电业务为主体的企业,不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加快燃气行业优化整合。将淄博市全域高压燃气管网工程项目作为推进全市燃气行业一体化规划、建设和运营的重要载体,以此带动全市燃气管网互联互通和“一张网”建设。以燃气上下游合作推进燃气行业一体化,与上游供气企业就合作关键事项深入交换意见,将所投资的15户燃气及相关企业列入合资范围,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和法律审核等工作,合作方案初稿已报市国资委,批复后即可开展审计评估、商务文书洽谈等工作。三是大力推动能源综合开发。一方面,继续做好针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应用场景有关的市场调研和技术储备。另一方面,按照《淄博市综合能源港布局专项规划(2023-2025年)》,对其中90处综合能源港选址地点进行全面梳理和逐一现场踏勘,为项目申报和综合能源港建设做好准备工作。同时,积极加强与德促方沟通对接,进一步落实推进德促贷款项目相关事项。

3.关于“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加强投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集团公司《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和论证,强化投资项目事前风险评估、实施过程风险监控和投后评价管理,通过重大事项事前报告、财务监管等方式,及时掌握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分析、早处置。针对淄博特来电新能源科技公司,通过优化充换电设施布局,加强精细化管理等措施,提高企业综合运维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针对淄博融和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实施战略重组,积极引入行业领先、专业过硬、经验丰富的合作主体,调整充实高管人员,在切实维护我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依法合规开展合资合作。针对由鑫能集团注资的能源兴业发展公司,该公司已于2022年4月24日注销,淄博鑫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款已全部收回。二是牢固树立资金风险防控意识。加大有关借款催收力度,严格执行《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拆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资金拆借行为管理,完善决策程序、明确责任,切实有效防范资金风险。三是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印发《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的意见》,从盘活重点领域、优化盘活方式和加强风险防控等方面有针对性指导权属企业开展盘活闲置资产工作。认真执行集团公司《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投资计划管理,强化可行性研究审核,有效提升投资工作成效。

4.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进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建设。充实细化党委三项清单和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修订完成“三会一层”议事规则。制定印发《淄博市能源集团企业管理层级压减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推动压减工作方案完成。二是大力推动绩效薪酬改革。制定印发《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修订印发《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子公司全面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制定《子公司管理系数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从子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和民用户数等维度测算企业管理系数、核定企业类别、确定子公司负责人对应职级和年度薪酬收入标准,实现子公司领导班子绩效薪酬占比达到个人工资总额的50%,充分发挥绩效薪酬的正向激励作用。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5.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明确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印发《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八个一”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钟长鸣”专题民主生活会、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专项治理、廉政风险排查、廉政谈话、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等工作。三是制定印发《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轮岗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四是集团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组织集团公司外派高管及机关党员50余人赴市党风廉政教育馆开展第二期党风廉政现场教育,接受廉政清风洗礼,2023年6月30日,结合前期集团内部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组织开展了“以案释法 以案为戒”纪法宣讲,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党纪法规进行讲解,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6.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就“集团公司纪委空缺1位副书记”事宜向市纪委监委汇报,市纪委监委正在推进相关工作,同时指导各子公司根据实际,配齐专职纪检工作人员,实现监督全覆盖。二是由集团公司纪委牵头,集团公司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已制定2023年度内部巡察工作方案,强化“纪审”联动。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市委“一案三跟进”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淄博市能源集团“一案三跟进”工作办法(试行)》并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用。

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党建工作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

7.关于“抓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换届督促提醒机制,通过列席会议、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会前、会中和会后的督促指导,切实把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抓严、抓实、抓细、抓好。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会建设,指导惠民燃气、绿博燃气、鑫能集团工会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三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集团公司新修订的党建工作考核细则,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有效落实。

8.关于“落实人才强企战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4月28日修订完善并印发《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明确引进的高端特殊人才等报集团公司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可超编制聘用,并在聘用期内试行协议工资,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同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同意通过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招录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二是2023年6月,集团公司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签订了招聘服务协议,按照年度招聘计划开展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三是已制定集团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从职业经理人的选任条件及方式,考核评价、薪酬待遇和退出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办法实施后,通过市场化机制选聘和管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努力提升企业市场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四是集团公司将视项目推进情况及用人需求,随时招聘能源相关专业技术人才。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3-3127295;通讯地址:淄博市新和街9号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邮箱:zbsnyjt326@163.com。

 

 

中共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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