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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能源集团对问责管理办法、外派人员管理办法进行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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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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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淄博市能源集团组织开展管理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对《淄博市能源集团公司党委问责工作办法》和《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进一步宣贯。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李栋主持,集团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外派管理人员参加。

集团公司纪委书记曲承革围绕《淄博市能源集团公司党委问责工作办法》,在明确追责、问责区别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对十类问责情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王强对集团公司《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及落实情况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讲解,对重大事项事前报告、事先授权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外派人员履职行为负面清单》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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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栋书记强调,所有参训人员都要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对照《淄博市能源集团公司党委问责工作办法》结合自身工作,认真进行自我反思,查找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达到改进工作作风的目的;外派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好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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